四川在线乐山讯(记者 余建军) 日前,记者从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2020年第一季度乐山市空气质量再创新高。
监测表示,一季度,乐山市主城区空气质量指数4.21,同比改善19.0%,成都平原八城市排名第1位,pm2.5平均浓度49.6微克/立方米,同比改善29.1%,改善排名全省第1,优良天数率为83.5%,同比提高20.2个百分点,改善全省第1,pm2.5和优良天数率均为2013年以来最佳水平。
针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特征,该局科学确定短期管控与长期治理相结合、源头治理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“乐山打法”,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,压实目标责任22项,细化攻坚举措27条,开展秋冬季驻点督查整治突出大气问题270余个,实施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行动,首次消除春节污染天数。
针对排污单位治污减,该局坚持服务融入监管,调动排污单位治污减排积极性、主动性,协调德胜、峨胜、福华等7家大型企业纳入“一厂一策”名单,享受“白名单”政策;推动德胜钢铁1250立方米高炉环评获批,加快烧结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进度;争取上级大气资金2300余万元,谋划十四五重大治污项目30余个。
针对沟通协调,该局建立用活蓝天保卫战定期会商、定期研究、定期通报机制,畅通部门与部门横向协同渠道,打通市、县纵向协作廊道,建设走航车、网格微站、组分站等高科技平台,深度分析研判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,及时传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“打法”,一季度印发通报9期、会商意见11期。
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“乐山打法”精准攻坚、“乐山温度”服务攻坚、“乐山机制”协同攻坚等三大攻坚举措,创下了第一的战绩,让老百姓有了健康的获得感。
(责任编辑:徐燕妮)